【圆明网】吉林辽源市西安区法庭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非法庭审田宜富、张桂霞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并当庭绑架律师张科科,庭审不了了之。
田宜富、张桂霞之女(小田)去法庭讯问几次,接待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她非常担心父母的身体健康,去了几次看守所也没见到父母,无奈之下决定再为父母请两位律师,要求法庭重新审理,由四位律师为父母做无罪辩护。
十二月二十九日两位律师许富贵、李忠伟和小田去辽源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张桂霞。看守所的人说:负责接待的人出去送人了,今天一律不予接见,明天再来吧。
十二月三十日上午,两位律师和小田又去了辽源市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又说:你们必须有司法局的证明才允许接见,他们只好去司法局开证明。到了司法局,负责接待的人说:负责开证明的科长陆路不在,给其打电话不接、再打不接、再打关机。他们又回到看守所依然不让会见。
两位律师和小田决定到辽源市纪检委控告看守所、司法局等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到了市纪检委,负责接待的人说:你们必须出示司法局的书面材料,不能听你们的一面之词。小田又到司法局找姓陆的科长,还不在,推脱说开会去了,打电话也不接。小田跟工作人员说:那你们给出一份书面材料吧,他们说不行,小田生气的说:我这左一趟右一趟的跑,律师来了两天了也不让见,如果陆科长再不出现,律师的一切旅差费用全让她出,我今天不走了就在这等。不一会,陆科长来电话说:让小田明天来开证明。
另外据悉辽源市西安区邪恶的办案人员,逼迫被东吉区警察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蒋刚和李艳红,谎称与田宜富、张桂霞认识并一起发资料,企图加重对田宜富和张桂霞的迫害,并且在小田去司法局开证明时,陆姓科长得意的说:我们已经找到你爸妈的犯罪证据了。小田当场就揭穿了他们的预谋。
十二月三十一日小田和一位律师又到司法局开证明,这回只允许律师一个人进,小田却被挡在了门外,司法局接待人员对律师的要求继续以各种借口推诿,律师出来把事情跟小田一说。当时小田很气愤,就在大门外向在司法局办公楼里办公人员喊话,把事情的前前后后抖落个遍,并且警告如果你们再这样继续推诿,我就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我今天就不走了。律师也说咱们今天就在这里等。最后姓陆的科长给开了证明,律师会见了当事人田宜富。
田宜富与妻子张桂霞,六十二岁,原四川省攀枝花市矿务局职工,退休后回吉林辽源老家居住已八年。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午,有人敲门,说是收电费的,结果冲进来十多个身着便衣的彪形大汉,当时就把田宜富惊吓了,他自从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再也没犯过的癫痫病,当场复发 。泰安公安分局警察在野蛮绑架了田宜富、张桂霞夫妻后又在田家蹲坑了二、三天,绑架了田宜富的妹妹田宜凤。
夫妇俩被绑架后,儿女请了两位正义律师介入,八月十九日下午,张科科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张桂霞。第二天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负责接待的人说:“凡是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任何人接见,包括律师”。九月十日,张科科律师第二次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张桂霞,接待人员让张律师到市司法局开证明,到司法局后,律师管理科陆科长和齐科长说:上面有文件(吉林省内部颁发的)规定某教的案子需要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湖北)开具介绍信。张律师看完后说:这个文件是违法的。下 午,张律师和家属到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控告科,控告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副局长金振宇,控告金振宇犯有如下三条罪行:一、不穿制服、不 出示证件暴力执法。二、非法扣押财物不给出示清单。三、没有第三方在场非法搜查、绑架张桂霞、田宜富(多日后家属索要清单和财物,他们谎称有小区物业的人 在场,小田问物业负责接待的人当时两位老人什么情况,物业的人说不知道这个事,是事后泰安分局的人打来电话算打个招呼)。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田宜富、田宜凤、张桂霞、张彦刚、陈秀兰、刘庆华进行非法庭审。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田宜富、张桂霞做了无罪辩护,并依法提出解除戴在张延刚身上的工字型手铐和脚镣,审判长周凤武屡次打断律师的正常发言,不允许张科科陈述依据宪法和法律做出被告人涉信仰自由的辩护意见,陪审员陈立明(音)辱骂张科科律师,更为恶劣的是周凤武还下令休庭,把张律师带出法庭,由 泰安公安分局五六个警察强行押至该局并搜身,该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队长金振宇给出的传唤理由竟是:你竟然做无罪辩护。在三百六十位大陆律师声援下,张科科律师在被非法扣押六个小时后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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